临潭县2024年10月份城区环境卫生
专项督查“红黑”榜(第六期)
根据《甘南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》和县委、县政府部署要求,县全域办近期对县城区112个部门和单位的区域环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,从督查情况来看,近期城区环境卫生下滑严重,部分部门和单位能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环境常态化整治,但是个别单位重视不够,整治不力,浮于表面,流于形式,没有开展常态化清扫保洁。按照现场督查情况,现将10月份城区全域无垃圾专项督查红黑榜公布如下。
一、“红榜”(前10名)
1.县妇幼保健院(第一次红榜)、2.县卫健局(第一次红榜)、3.城关派出所(第一次红榜)、4.县职中(第三次红榜)、5.县第一人民医院(第一次红榜)、6.临潭二中(第一次红榜)、7.城关六小(第三次红榜)、8.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第三次红榜)、9.县政府办(第三次红榜)、10.县公安局(第二次红榜)。
二、“黑榜”(后10名)
1.县农业执法队(第三次黑榜)、2.县退役军人事务局(第三次黑榜)、3.县应急管理局(第二次黑榜)、4.县能源办(第一次黑榜)、5.团县委(第三次黑榜)、6.县文旅局(第二次黑榜)、7.县审计局(第二次黑榜)、8.电信局(第二次黑榜)、9.县人民法院(第一次黑榜)、10.县畜牧工作站(第二次黑榜)。
三、10月份环境卫生“黑点”
1.县农业执法队
2.县退役军人事务局
3.县应急管理局
4.县能源办
5.团县委
6.县文旅局
7.县审计局
8.电信局
9.县人民法院
10.县畜牧工作站
四、工作要求
下一步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、县政府持续推动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,始终保持警醒与自觉,坚决把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,增强工作主动性,加大清扫力度和保洁频率,以更有力更务实的举措,扎实推进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。特别是黑榜单位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,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,对督促告知通报三次列入黑榜的,由县委、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,约谈提醒后还不履职、整改,甚至消极应付的,县委、县政府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,省州驻临单位将同时上报其上级主管部门。
临潭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
领导小组办公室(代)
2024年10月31日